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心臟病發身亡,此時能否認定工傷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同時,《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能夠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范圍介紹: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范圍作出了規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需要說明的是,工傷與視同工傷,其待遇標準基本一致,只是傷殘軍人舊傷復發的視同工傷,不系能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現在大家都應該知道要是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心臟病發身亡,一般是可以認定為工亡的。此時,就要對工亡職工的家屬按照相關標準進行賠償。如果大家對于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詳情咨詢律霸網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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