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呢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但是,這一款規定是指約定還款期內的利息。《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雙方在簽訂民間借貸合同的時候,沒有約定利息,那么就意味著不支付利息,如果之后要求對方支付利息的話,是不會受到法院支持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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