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借錢時未出具借條怎么辦
在沒有寫任何借條的情況下,法院一般不會給予立案,寫起訴書必須要有事實與理由,還要有證據,法院才予以立案。倘若當時是匯款于他,你存有當時的匯款單,可以作為證據。再次,就是所謂的取證,要以合法的手段跟他在談話過程中,錄音讓他自己說出借的這筆款項以作為證據。總之,借錢不一定要有借條,但是你要能證明你將錢匯給他是因為他跟你借錢這一事實,法律上這部分要你證明,所以你要先想辦法從電話中把向你借錢的事實錄音下來,或是找個中間人去跟他要錢,如果他向中間人說他欠錢是他跟你之間的事,與中間人無關,那至少中間人可以證明他有口頭承認欠你錢,最后再寫個存證信函給他請他還錢,你再想想能不能讓他主動承認借錢的證據,這樣訴諸法律可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并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1、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自此,我想大家應該非常清楚在借錢時沒有出具憑證應該怎樣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了。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要起訴借款人,從法律角度來看是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的,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收集證據。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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