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病故債權歸繼承人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在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死亡,有繼承人的,裁定中止訴訟。人民法院應及時通知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承擔訴訟,被繼承人已經進行的訴訟行為對承擔訴訟的繼承人有效。故法院判決王某返還欠款給法定繼承人。
債權人死亡由繼承人繼承債權。而對債務人死亡的,繼承人繼承遺產應先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也可以放棄繼承,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根據《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公民的遺產具體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因為法律不可能羅列所有的財產形式,而且《繼承法》立法時間較早,故第(七)項適用了兜底條款。類似車輛、證券、股權收益及股份、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一些重要的財產未具體單列出來。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債主病故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需要注意的是,在繼承遺產時須考慮到被繼承人的債務問題,應先從被繼承人的遺產中償還相應債務,然后再分割剩余財產或財產性權益。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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