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防止民間借貸糾紛
1.借款時必須出具借條,寫明雙方的真實姓名,借款數額及具體的還款期限。
2.借條一般要借款人親筆書寫并簽字,并蓋上手印
3.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3年內及時催要
4.還款時一定要及時收回借條
不管關系多么密切的朋友、還是親戚朋友,借款時必須出具借條,寫明雙方的真實姓名,借款數額及具體的還款期限。最好能找個與雙方沒有利害關系關系的人作為證人,在借條上簽字見證。這樣在發生糾紛后,出借方就可依據借條通過訴訟途徑索要。
借條一般要借款人親筆書寫并簽字,并蓋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無法書寫等原因不能親筆簽名的,一定要蓋上手印,并找他人見證并以見證人身份簽字或者蓋章加手印,也可以讓借款人在蓋章的同時對雙方的談話內容進行錄音,用以補充佐證,這樣才能萬無一失。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3年內及時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時間間隔不能超過3年。在催要時盡量出具書面的催款資料,并讓借款人在資料上簽字確認,或者采用錄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證據,數額較大時也可選擇公證方式保留證據,這樣享有的債權才不會超過法定的訴訟時效。
在借款時向他人出具了借條的情況下,還款時一定要及時收回借條,或者讓出借人當面銷毀借條;不能立即收回、銷毀的,必須讓出借人出具收條,寫明還款情況,作為自己已經償還借款的證據,以防止日后出具人以借條為依據重復索要。分次償還等情況下無法收回、銷毀的,應當在借條上注明還款數額、日期等,或者讓出借人出具當期還款的收據,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總結的“如何防止民間借貸糾紛”的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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