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討債應注意的問題是什么
一、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
通過訴訟方式追討債務,是企業和個人不得已的選擇,能夠防患于未然才是規避追債風險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對商業風險有足夠的認識,實現對對方的執行能力進行調查。發生經濟聯系前,了解對方企業的資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對于企業來說,先調查對方的工商登記資料。
二、面對欠債果斷出擊
在市場經濟情形下,發生經濟糾紛在所難免,但一旦發生,當事人就要果斷出擊。如果是因為欠債發生糾紛,必須態度堅決地采取法律行動解決,不要因為數額少,對方口頭承諾而一拖再拖,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等對方轉移資產,再采取法律行動已是無濟于事。
三、起訴前申請凍結對方資產
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后,有時由于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可能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起訴時,就先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四、合同約定仲裁節約時間
立完案,法院查封對方財產后,企業應充分準備材料,積極應訴,使判決能盡可能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證據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訴訟階段,按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一般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兩審終審。面對法院時效上的問題,一些對現金流動要求比較高的當事人也可在最初簽合同時與對方約定發生問題時通過仲裁解決,明確約定仲裁地點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請執行,不需要經過二審,如此,可滿足時間快捷的要求。
五、注意申請強制執行時效
訴訟之后當事人應當及時申請強制執行。訴訟雙方中有一方是個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一年時間內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效的,雙方都是法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半年時間內申請執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總結的訴訟討債應注意的問題具體有哪些,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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