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強行將承包的土地轉包他人造成損失,怎樣索償
一、什么行政侵權
行政侵權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侵害他人財產或人身權利的職務行為,將給予賠償。
它屬于行政違法,但并非所有行政違法都侵權。
二、行政侵權怎樣認定
行政侵權賠償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違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的,由國家對受害人承當賠償責任的制度。
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行政侵權賠償?shù)臉嫵梢磭页袚姓r償須符合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侵害必須是由行政機關(包括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或者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造成的,這是對構成行政侵權賠償?shù)闹黧w要件的要求;
(二)損害行為必須發(fā)生在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行使其他性質的行為如民事行為,則不會發(fā)生行政侵權賠償問題;
(三)損害必須是由違法行使職權造成的,如果是合法的職權行為造成損害,也不會引發(fā)行政侵權賠償;
(四)損害后果的產生。損害的發(fā)生是行政侵權賠償責任產生的前提,這里的損害必須是已經(jīng)產生或者一定產生的,且僅指物質損害和直接損害;
(五)損害與違法職權行為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即損害與違法職權行為間存在著邏輯上的直接關系。
三、行政侵權怎樣索賠
《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p>
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哼`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上述就是小編就“行政機關強行將承包的土地轉包他人造成損失,怎樣索償”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遇到行政侵權行為受害人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如果你還有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可以來律霸網(wǎng)進行,我們會竭盡全力幫助你解決法律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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