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嗎
借款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我國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調整兩部分內容,一是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借款合同關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其中以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關系為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這就說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實際交付的時候,才能使合同成立。而合同成立后,貸款人僅于到期時請求借款人返還本息。
從法律規定中可以看出,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即成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貸款人提供貸款時合同生效。
二、民間借貸合同幾大問題
借貸過程中需要簽訂書面的借款合同,這不僅是人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體現,更是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權益。投融貸結合民間借貸加盟工作的實際,總結了民間借貸合同的十大核心問題,就借款合同進行詳細分析,并提出相關建議。
1.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我國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調整兩部分內容,一是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借款合同關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其中以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關系為主。
2.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這就說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實際交付的時候,才能使合同成立。而合同成立后,貸款人僅于到期時請求借款人返還本息。
3.什么是諾成合同、實踐合同?
從法律規定中可以看出,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即成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貸款人提供貸款時合同生效。
4.合同內容都包含哪些?
主要包含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附件: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5、借款人的義務?
(1)提供有關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
(2)按約定收取借款。
(3)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按期返還借款。
(5)依約定支付利息。
6、貸款人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給付借款。
(2)收取利息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7、合同變更要注意什么?
(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8、借貸合同存在爭議如何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講解的“借款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嗎”。我國法律、行政法規都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其目的是明確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安全。另外自然人之間借款既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當事人可以根據合同是否有償等具體情況選擇訂立合同的形式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請上律霸網進行專業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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