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嗎?有物證人證嗎?如果都沒有的話,你也只能當做扶貧了。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在中國刑法史上一直沒有明確的定義,就是在中國刑法第270條第一款的規定中也沒有使用“侵占”一詞。因而在確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對“侵占”一詞進行分析,因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關鍵詞,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內涵。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中國刑法第270條第二款規定。
處罰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起點數額
侵占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占罪所需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占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依刑法第270條的規定,侵占罪需侵占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那么如何確定數額較大的起點呢?有人認為,數額較大應參照盜竊罪的起點數額為宜,有人認為起點數額可以參照貪污罪。
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由于財物的價值隨耗損、市場波動而變化,那么如何確定行為對象的價值?價值的計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為重置價值,即在市場上購買同質同量財物所需的貨幣量;
二為折舊價值,即按一定的折舊率計算得出的財物價值。原則上應依行為人拒不退還、拒不交出之時的重置價值確定行為對象價值。
立案標準
侵占罪(刑法第270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你的困惑就是我們的困惑,我們把你的事情像處理自己的事一樣處理好,有時小編選的答案可能和你的案情或者情況存在一些偏差,這個時候歡迎你咨詢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買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區別是什么
2021-02-15說能治好卻沒治好,醫院算不算欺詐
2021-01-02定金和訂金是一個意思嗎,哪個可以退
2021-02-21訴訟時效超過20年,法院受理嗎
2021-03-13公司設立執行董事任期幾年
2021-03-15什么是嫖宿幼女罪
2021-02-19購物平臺商家刷好評刪惡評怎么罰款
2020-12-23離婚后一方過度糾纏一方怎么辦
2021-01-24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地未做約定應由哪個法院管轄
2020-11-2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多久可以量刑
2021-03-22和公司簽勞動合同時收取保證金合法嗎
2021-01-08能夠引發合同之債的有哪些情形
2020-12-17保證擔保協議范本
2020-12-16政府回購房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0-12-02婚內能主張居住權嗎
2021-01-06工廠為什么簽勞務合同
2021-02-08人身意外傷害險知識詳解
2020-12-31集裝箱保險的性質及保險價值是什么
2021-01-1920天買230萬保險 一男子連續投保后神秘死亡
2021-03-16財產保險合同中給付保險賠償金須遵守哪些原則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