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被起訴后果
民間借貸被起訴的,人民法院需要依法判決,欠款被起訴敗訴的,是需要履行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內容的,如果不履行的,可能會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民間借貸糾紛中,被起訴后,應當積極應訴,準時出庭答辯、舉證,最終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答辯意見、提交的證據來作為民事判決書,如果雙方對民事判決書的判決內容不服,都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二審判決,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雙方即生效,如果法院判決由被告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那么被告應該在履行期內向原告支付相應款項,否則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直接在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扣劃款項、拍賣、變賣不動產、動產等可供執行的財產;不積極執行判決書的內容,還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名單,這樣一來,被執行人將受到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不能進行高消費、不能申請貸款等一系列限制,甚至還有可能會影響子女入學。
二、借貸手續有什么要注意的
借貸手續要全。
首先.要說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這里再強調一點: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債權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給你的朋友時,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后可能發生的訴訟做好準備。所以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
妥善保管借條。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后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鄰里房屋糾紛可以申請延期嗎
2021-01-09入贅贍養協議怎么寫
2020-12-31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有哪些
2020-11-17重婚罪包括哪些行為 什么情況屬于重婚
2021-01-14如何解除收養關系
2020-12-15家庭冷暴力的類型
2021-01-22武漢首發反家暴人身保護令
2021-03-04對撤訴法院如何處理
2020-11-21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多少費用
2021-03-06股權出質可以辦理股東變更嗎
2021-03-19違法分包導致提供勞務者受傷的法律責任
2021-02-07試用期社保按工資的80%作基數繳納是否合法
2021-03-03壽險理賠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1-01-04人身保險合同的訂立
2021-03-10保險合同糾紛管轄權爭議上訴案
2021-01-192020人身意外保險死亡賠償有多少錢
2021-02-12投保人在投保時要保護自己的利益應該如何處理
2020-11-30投保貨物受損后,被保險人應如何辦理索賠手續
2021-02-10什么叫土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
2021-03-26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應頒發什么證
202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