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地高空墜物至死的刑事責任怎么辦?
在高空墜物致人死亡的案例當中如果不能確認直接的侵權人,刑事責任是沒有辦法承擔的,只能有相關的業主承擔民事賠償的部分。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由加害人承擔,也即由被告人來承擔舉證責任。這樣的規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則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責任人。
二、高樓住戶如何防范高空墜物?
1、不主動拋物從高層主動拋物是違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2、注意檢查房屋
從高空墜下的物體小到紙巾、果核、牙簽,大到晾衣架、煙灰缸、花盆,更讓人觸目驚心的還有鋼板、防盜網等龐然大物。
幾個需要定期檢查的點:門窗邊沿螺絲和窗框是否出現松動脫落、外窗玻璃是否變形,破裂或發生松動、查陽臺,天面等懸掛物是否松動、陽臺種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墜落風險、外墻滲水情況。
3、購買高空墜物險
可對自家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給予賠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從自家中墜下導致他人受傷或他人財物損毀,而因這事件需負上法律責任的費用將可獲賠償。甚至您所住樓宇范圍內發生高空墜物,而無法確定肇事者,由此經法判決由相關住戶分攤的費用將可獲賠償,此附加險提供最高5萬元保額。
工地本身就是相對危險的,由工地上掉落下來的墜落物致死的結果其實并不詫異,這種情況要比一般的人身侵權性質嚴厲一些,所以在這里也是只能建議家屬最好還是先報案,有公安機關幫忙調查高空墜落物的實際管理人。所有的高空墜物侵權案件,確認實際侵權人是最困難的。
高空墜物傷人向誰索要賠償
幼兒園高空墜物制度是怎樣的?
高空墜物臺風車險怎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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