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正確實施行政處罰,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行政處罰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行政處罰,依照本規定執行。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其中行政拘留只由公安機關實施。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2020-12-29違法多長時間不追究
2020-11-23使用假的畢業證如何處罰
2021-01-04監護人被指定后能否變更
2021-03-21戒毒所不是直系親屬可以探視嗎
2021-03-17出軌證據有哪些
2021-01-13勞動案標的小是一審是終審嗎
2021-02-10人民法院是否必須執行仲裁裁決
2020-12-18交通事故中車主的責任
2020-12-29交通事故認定書幾天出來
2021-01-18裝修工程預定合同簽字有效嗎
2021-03-15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的效力是什么關系
2021-01-14交易失敗是否還交中介費
2021-01-22工廠為什么簽勞務合同
2021-02-08具備哪些條件才能設立保險公司
2021-02-28逆行出車禍保險賠嗎
2021-03-14傷殘鑒定哪里做保險公司才認可
2020-11-20保險受益權的轉讓
2020-11-27從一起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案談公平原則在商事審判中的適用
2021-01-11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寫
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