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大隊違章異議處理要多久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分情況告知申請人:
一種是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予以受理;
第二種是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第三種是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但不屬于該機關受理,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日。
二、申請行政復議的依據
可以去交警支隊申請行政復議。
主要法律依據:道路交通違章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主要涉及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以及各省市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
行政復議(訴訟)的具體要求:
1、書寫行政復議申請書。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書寫:
1)、事實和理由。主要從主客觀方面,如實闡述交通行車事實,從事實上證明沒有違章或沒有主觀故意違章駕駛。如果有客觀因素(如為讓消防車、救護車等)導致你違章駕駛的,則也應該把事實寫清楚。
2)、執法程序方面。從**部門執法的程序上分析,看**部門做出的處罰決定是否存在違反行政處罰法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法定程序。程序違法,處罰決定無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69號令)第七條規定,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的,應適用簡易程序。
根據第八條,對違法行為人當場處以罰款處罰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具體程序如下:
(1)口頭告知其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2)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3)制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4)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交通**簽名或者蓋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應當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注明;
(5)將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當事人拒收的,交通**應當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注明。
6)執法主體方面。行政機關的處罰權是法律賦予的,在交通違章處罰方面,只有正式公務員編制的**才有權對違章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和執法;而交通協管員是無權調查取證和執法的。執法主體不合法,處罰決定無效。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對于交通違章有異議的情況下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一般幾天內就會有結果了,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這些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老人去世最晚多久銷戶
2021-01-03轉讓專利權的程序是什么
2021-02-03立約定金后未簽合同怎么賠
2021-02-15簽訂廠房租賃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
2021-01-18離婚賠償哪些損失
2021-01-28申請出國結婚需哪些證明材料
2021-01-02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有什么
2021-03-08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方法是什么
2021-02-28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0
2020-12-05二手房中介要承擔哪些責任
2021-03-202020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2021-01-22人死了租地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14支付訂金了不想履行合同怎么辦
2021-01-31勞動合同無效影響工資支付嗎
2020-12-26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2020-11-11裁員的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14如何進行人壽保險理賠呢
2021-03-07人壽保險合同內容和投保理賠
2020-11-25產品責任法律了解
2021-03-08人身保險公司需要承擔怎樣的義務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