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價格行為規則中的12條不準具體內容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網發布了《北京市快遞業價格行為規則》,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禁止價格欺詐、價格壟斷、串通漲價等行為,列出了12條“不準”的情形。《北京市快遞業價格行為規則》第10條具體內容如下:
(1)、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或服務)價格、服務項目(或內容)、計價規則等內容;
(2)、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3)、在同一時間,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使用兩種不同標價方式,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4)、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時,相關促銷內容、促銷商品價格附加條件及對消費者不利的其他限制性條件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的;
(5)、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時,使用虛假的或者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方式,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扣,誘導消費者消費的;
(6)、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7)、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企業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8)、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9)、具有競爭關系的快遞業經營企業達成、實施價格壟斷協議;
(10)、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企業濫用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價格競爭;
(11)、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12)、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
相關法律規定
《北京市快遞業價格行為規則》
第十一條?快遞業經營企業要加強價格自律,應當根據其經營條件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溝通協調機制、爭議調解機制、糾錯理賠機制等,明確具體部門或者人員受理消費者投訴,及時解決價格糾紛,切實做到依法誠信經營。
第十二條?行業協會應當按照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密切關注行業經營企業的價格行為動態,引導和督促行業經營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競爭,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不得制定排除、限制價格競爭的規則、決定、通知及組織經營企業達成或者實施壟斷協議,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快遞業經營企業和行業協會應當自覺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整理的關于快遞價格行為規則中的12條不準具體內容問題的相關答案,相信大家通過上文的介紹,大家對于快遞價格行為規則中的12條不準具體內容有了清楚的了解。律霸網小編希望快遞行業良性發展,提供服務質量!大家有法律方面的問題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運輸危險貨物的船舶應當經什么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2021-03-07在北京找律師不要找哪一類
2021-02-10公司重組收購在哪里備案
2020-12-21立約定金合同沒有主合同內容合法嗎
2020-11-30危險駕駛罪判定標準是什么
2020-12-01如何計算二次離婚的六個月時間
2021-03-10國有資產的拍賣程序介紹
2021-02-16限制婚后自由的婚姻協議有效嗎
2021-02-22沒有辦理離婚登記簽訂的離婚協議財產分配有效嗎
2020-12-06后媽能告繼子不贍養嗎
2020-12-18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怎樣的
2021-03-11哪些情形下可以討回購房定金
2021-01-25商業銀行是企業法人嗎
2021-03-20滿足什么條件才會注冊倉單
2021-02-02購房定金一般交多少
2021-01-01被房屋中介騙了找誰
2021-01-02提供虛假學歷入職違法嗎
2021-01-212013年工資改革方案
2021-03-25保險公司理賠范圍不同之處在哪里
2021-03-104s店強制買保險怎么辦
202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