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生效時間是多久
我國行政處罰法并未沒有明確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生效時間,但相關履行處罰決定和未按決定履行處罰義務應招致何種法律后果的條文均表明: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是自送達給當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處罰決定書上明確了某具體時間履行外,一般均應當立即開始履行決定中載明的義務。
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填寫說明
(一)寫明被處罰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違法事實:簡易程序要求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因此應寫明經查證屬實的違法事實的具體情況。有多種違法行為的,應分類填寫。
(三)違法依據:寫明違反法律的具體條款。一般是禁止性或義務性條款。
(四)處罰依據:要求寫明法律名稱和具體條款,一般是法律責任條款,沒有相應法律責任條款的不得處罰。
(五)處罰內容: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當場處罰只能做出警告、對公民處5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1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數額應當用中文大寫表述。
(六)罰沒款的收繳: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的情況有:
1、依照簡易程序當場處罰的案件,處20元以下罰款或雖然超過20元,但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
2、執法人員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做出處罰決定,無論適用一般程序還是簡易程序,當事人向指定銀行交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由執法人員代收代交的。
(七)救濟途徑:告知被處罰人(單位)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法院和時效。行政復議機關一般是做出處罰決定的藥監機關的上級主管部門或本級人民政府;行政訴訟受理法院一般是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八)簽收:當事人簽收處罰決定書的時間關乎處罰決定的履行期限和復議、訴訟時效的計算,一定要由當事人當場簽收。
綜上可知,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是自送達給當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處罰決定書上明確了某具體時間履行外,一般均應當立即開始履行決定中載明的義務。
解決方案
從立案到做出處罰決定時間為三個月內。
不同的行政法律法規都有不同的規定。比如
交通行政處罰行為規范》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完畢。因特殊需要,經交通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辦案期間,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如3個月內仍不能辦理完畢,經上一級交通行政執法機關批準可再延長辦案期間,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還有一些其他行政處罰處理案件的時間規定,都是不一致的,要看具體適用什么法律。
針對行為人違法但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行政機關可以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做出行政方面的處罰。此時要求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所以我們要了解相關知識不要盲目的著急,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在網上找到的相關行政處罰決定一般多久做出的相關知識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執業證號:
11301200780834973
河北浩翔律師事務所
簡介:
科班中等師范畢業。后自學法律專業(專科本科),2000年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資格。
微信掃一掃
向TA咨詢
公司章程能否對股東會的表決方式進行規定
2020-12-21公司章程能否對股東會的召開方式進行規定
2021-01-20收購空殼公司要負法律責任嗎
2021-01-12夫妻財產約定效力的相關規定
2021-02-10申請強制執行是否停止計算利息
2020-12-11合同債務常見有哪些風險些
2020-12-22教師被開除可否提起行政訴訟
2020-11-29關于沈陽的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
2021-01-10如何區分勞動關系勞務關系
2021-03-24勞動爭議幾年自動終止
2020-12-17國航飛機延誤賠償標準
2021-03-10離婚時夫妻雙方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怎樣分割
2020-12-22擅自轉讓保險車輛 發生事故無權索賠
2021-02-21酒駕出車禍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2021-02-17車子被人放火保險有賠嗎
2020-11-25保險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哪幾類
2020-11-23開車撞死人保險公司沒有諒解書會賠付對方嗎
2020-12-06關于印發關于規范保險公司章程的意見的通知內容是什么
2021-02-03棚改安置房土地出讓金怎么計算
2021-03-13帶設計方案土地出讓方式的規定是如何的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