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債務糾紛私自扣留他人財物違法嗎?違法。
債權人扣押債務人的財產追索債務的行為,民法理論上稱之為自力行為,又稱自助行為或自力救助,是指民事權利主體對其享有和行使的民事權利在受到非法損害或妨害時,以其力量(民事行為)加以自我保護的民事行為。權利人為保全自己的權利,不經過司法程序而以自己的強力對他人的人身自由加以拘束或對他人的財產加以押收或毀損,法律上允許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的行為。由于任意拘束人身、押毀財物易引發更大爭議或沖突,文明社會原則上禁止自助行為,但并非絕對禁止。
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不僅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同時由于行為人采用了非法扣押這種手段也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在民事訴訟過程中,“采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此條雖規定了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罰款、拘留,但刑法中均沒有相應的罪名規定,因此對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情節嚴重的也往往是以妨害民事訴訟予以拘留、罰款了之。就是這樣也僅僅能夠約束原告起訴到法院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再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行為。
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再非法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情況是極為少見的,而大量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行為是發生在訴訟之外,對這種情況人民法院不能按妨害民事訴訟處理,而公安機關往往又以雙方存在債務糾紛而讓其找法院解決,致使這類違法犯罪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打擊,在一定程度上放縱了此種違法行為。如果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不僅可以規范債權人的行為,保障良好的社會經濟秩序,防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違法行為也能得到有效制止。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后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因債務糾紛私自扣留他人財物違法嗎?面對債務糾紛要解決必須要用合法正當的方式,如果債務人私自去扣留債務,只會給自己帶來各種各樣的危害。因債務糾紛私自扣留他人財物要承擔的后果,應該來律霸網上做個咨詢問問專業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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