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付高*貸追債
建議先還不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和本金,如果再遇到恐嚇威脅,建議報警處理。
高*貸違法嗎
1、高過法定利息部分不受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借款合同仍然合法有效
《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一般采取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本案當事人的借條也是合同的特殊體現形式。此外《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僅排斥超出部分利息,并沒因此否定本金及限額之內的利息。
3、法律不支持利息預先扣除
4、追還欠款應依法律手段
《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規定:行為人為索取高*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定罪處罰。
怎么界定高*貸?
高*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錢莊,這些現今稱為“放數”的放債人,向“高*貸”借錢,一般毋須抵押,甚至毋須立下字據。它產生于原始社會末期,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說,在資本主義社會出現之前,在現代銀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間放貸都是利息很高的。
利率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于高*貸。高*貸作為一種殘酷剝奪借貸者私人財產的手段,在中國的舊社會尤為盛行,最為常見的是所謂驢打滾利滾利,即以一月為限過期不還者,利轉為本,本利翻轉,越滾越大,這是最厲害的復利計算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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