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納稅人申請國家賠償的時效是多少,如何計算?答:(1)納稅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2年,自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2)納稅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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