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法院如何做
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企業進行債權人會議的時候,法院要做的事情是非常多的,例如指定債權人會議主席、召集債權人會議等。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五十九條?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
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外,不得行使表決權。
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十項規定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
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
債權人會議應當有債務人的職工和工會的代表參加,對有關事項發表意見。
第六十條?債權人會議設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
債權人會議主席主持債權人會議。
第六十二條?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召開。
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或者管理人、債權人委員會、占債權總額四分之一以上的債權人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時召開。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企業進行債權人會議的時候,法院要做的事情是非常多的,例如指定債權人會議主席、召集債權人會議等。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的規定
2020-12-28保險車輛在停車場中被盜,保險人能否對停車場代位求償
2021-03-01商標設計分幾種類型
2020-11-15休產假期被裁員怎么賠償
2021-01-15代位繼承要具備哪些條件
2020-12-17擔保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2021-03-08怎么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
2020-11-25五險一金的糾紛要怎么解決
2021-03-21保險公司可以以統括保單的形式承保包括哪些
2020-11-16保險合同變可分為幾種情況
2021-01-20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險合同
2021-01-04哪些事故保險公司墊搶救費
2021-01-26對投保人不如實申報被保險人年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2021-02-27保險法告知義務的問題是什么
2021-01-14避免保險合同糾紛應該注意些什么呢
2021-03-17選擇兒童保險的原則有哪些
2020-12-20美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啟發
2020-12-20保險受益權的變更
2020-11-29被拆遷人可以自主查詢征收拆遷補償標準嗎
2021-02-20拆遷房產證加名字的方法有哪些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