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證券登記結算采取全國集中統一的運營方式。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章程、業務規則應當依法制定,并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這一規定表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有自己的組織章程和業務規則。制定的章程和業務規則經過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方可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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