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后是否可約定不對公司原債權債務承擔責任
股權轉讓后原股東可約定不對公司原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新股東可要求原股東可在協議中承諾對股權轉讓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該協議只要是屬于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達,并且沒有任何違法的簽訂環節那么就是合法有效,原股東應對轉讓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而在這樣的情況下,前股東往往就不需要對原債權債務承擔責任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權轉讓協議只約束協議雙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股權轉讓協議只能約束協議雙方當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雙方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債權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擔債務,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東承擔公司債務。
股權轉讓的手續如何辦理
1、首先需要您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4、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5、在上述文件簽署后3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6、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是允許股東在股東轉讓過程中約定對公司原債權債務不進行承擔但是這往往需要獲得新的股東的承認才可以生效,?也就是說需要找到新的債權債務承擔人而如果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聯系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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