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債跑路有用嗎
債權人通過跑路的方式逃避債務是屬于違法的行為,一般是沒有用的,債權人發現債務人跑路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其財產進行保全,并且提起訴訟追討債權。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二百一十四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債務人逃避債務而逃跑的情況怎么辦
(一)債權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追討借款。
債權人起訴時,應當到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只要有足夠證據證明該借貸關系存在,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立案受理條件,人民法院就會立案受理。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露面,法院對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作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仍可采取拍賣債務人的房屋等財產的辦法,來為債務人清償債務。
(二)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債款。
《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支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絕還款,根據有關規定,您可以財產代管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強制代管人支付。
(三)是債務人惡意逃債,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詐騙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債權人通過跑路的方式逃避債務是屬于違法的行為,一般是沒有用的,債權人發現債務人跑路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其財產進行保全,并且提起訴訟追討債權。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醉酒駕駛罪能否行政拘留
2020-12-10破壞軍婚罪的類型有哪些
2021-02-222020年河南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及地址
2021-01-02普通合伙人轉讓公司份額需要注意什么
2020-12-31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2021-01-19崗位調動了合同要重新簽訂嗎
2021-03-12無錫地區離職補償金標準
2020-12-26用人單位社保欠繳可以勞動調解嗎
2020-12-03被裁員公司不給經濟賠償怎么辦
2021-03-18壽險索賠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2-26車輛出險保險索賠技巧
2020-11-11打車出車禍可理賠嗎
2020-12-18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怎么辦
2021-02-15保險不賠償怎么辦
2020-11-09樓房拆遷補償多長時間能拿到
2020-12-30修高鐵征收補償與城市規劃拆遷補償,有區別嗎
2020-11-25農村危舊房改造補償國家是怎么規定的
2020-11-11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拆遷補償有什么區別
2021-02-11農村宅基地拆遷如何補償呢
2021-03-20房子拆遷補償的費用應該給誰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