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我國證券監管也取得很大的進步,逐步建立了全國集中統一的證券監管體制。但是我國證券市場現階段仍存在著嚴重的違規現象,主要包括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欺詐客戶、虛假陳述、擅自改變募股資金用途等。出現這些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市場本身的因素,更與監管不當、監管效率低下等問題有關。如何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是當前我國證券監管面臨的迫切選擇。本文運用博弈論的分析方法,探討證券監管中懲罰對象與監管效果的辨證關系及監管對象的博弈選擇。
一、證券監管博弈模型的建立
(一)模型假設
第一,博弈方。本博弈里有兩個博弈方:證券市場的被監管者(即證券市場經濟主體,包括上市公司,經營與證券業務有關的法人和人,如: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和監管者(具體指證監會和它的派出機構)。
第二,博弈方各自可選擇的全部策略或行為的集合。監管者存在三種行為策略一疏于監管、正常監管和加強監管。被監管者存在兩種行為策略——違規與不違規。
第三,信息。假設信息是完全的。雙方知道對方的策略空間和效用函數,但雙方都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會相互合作。故博弈屬于完全信息的不合作博弈。
第四,博弈雙方的得益。監管者的行為策略有三種選擇。可能疏于監管,可能正常監管,也可能加強監管;證券市場經濟主體有兩種選擇,可能正常經營,也可能違規經營獲取超額收益。設監管人正常監管或加強監管時能發現市場經濟主體違規經營的行為,而疏于監管時不能;加強監管的方式可以是加大處罰力度,也可以是加強對不規范行為等違規經營的檢查;假設正常監管即已能發現違規經營行為,加強監管可以只考慮加大處罰力度方式,并考慮由于加強監管而增加的成本。市場經濟主體、監管者不同行為策略組合下的得益如下:
(1)證券市場經濟主體違規的情況下,博弈雙方的利益分析。當監管人疏于監管時,市場經濟主體違規經營將不會被發現,或被發現卻沒被處罰,因此可以獲取額外收益V,監管人因對其他市場經濟主體的威懾作用減弱、信譽大大降低等產生負效用-D(D>O)。正常監管時,市場經濟主體違規經營會被發現并受到處罰,設處罰為-P(P>0),監管人因監管得力、對其他保險震懾力增強、聲譽提高等產生正效用Q。加強監管時,監管人將加大對違規經營者的懲處力度,如果市場經濟主體違規經營被發現并受到更重的處罰,設處罰為一P(P>0),設監管人因加強監管而增加支出為一C(C>0),因監管得力而得益Q,Q—C即為監管者加強監管但市場經濟主體仍違規經營時監管者的得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轉租合同有效嗎
2020-11-24股東分紅的條件有哪些
2020-12-31關于抵押期限是否影響擔保物權
2021-02-25涉臺結婚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2020-11-18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與損害賠償
2021-01-14技術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2021-01-12如何辦理執行案款提存手續
2021-01-11關于建設工程糾紛的相關法律規定
2021-03-24勞動合同不合法服務期限還有效嗎
2021-01-30競業限制協議效力無效的規定是啥
2021-02-19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2020-11-18勞動調解協議生效反悔怎么辦
2021-01-12在企業固定工轉制過程中,如何處理用人單位與企業固定工的勞動關系
2020-12-17投資型保險的分類
2021-02-14分析 家庭財產保險為何難進百姓家
2021-01-21責任保險和解制度的重構
2020-12-05業主購房后怎樣選擇保險
2021-02-07車禍致殘的理賠項目有哪些
2021-03-11如何理解互聯網保險
2020-12-24保險合同違約金有多少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