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主要存在于破產企業的債務之前沒有擔保,但是事后又為該債務提供了擔保。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規的。
二、法律規定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31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管理人有權提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是指對原來已經成立的債務補充設置擔保,但不包括在此期間設定債務的同時提供的財產擔保。
如果需要進一步的了解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建議最好是能夠委托給專業的律師,讓律師來給自己處理好相關債務問題。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該怎么做要多問問律師,在律霸網有許多律師能給你提供免費的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哪些人可以作為拆遷安置的對象
2021-03-24老賴拘留15天后怎么辦
2021-03-23轉讓專利權的程序是什么
2021-02-03老人贈與房屋以后想要回怎么辦
2020-11-19離婚被告人不來可以離婚嗎
2021-01-15怎樣的情況算是非法同居
2020-12-29老人財產歸誰就誰贍養嗎
2021-03-09速裁程序是一審終審嗎
2020-12-21退役軍人的傷殘撫恤金代領的情形
2021-02-03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哪幾大注意事項
2020-12-07店主不履行合同該怎么辦
2020-11-21動產質押可以抵押房產證嗎
2020-11-302020年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
2020-12-14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
2021-01-29勞務分包無資質的協議是否有效
2020-11-18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2021-03-26勞動爭議的調解應該在多長時間內結束
2021-01-01游客如何投保境外旅游保險
2021-01-23超額投保出險后如何理賠
2021-01-07保險公司倒閉了保險怎么辦
20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