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后剩余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概述
包-銷是指證券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合同,由承銷機構買下全部或銷售剩余部分的證券,承擔全部銷售風險。對發行人來說,包-銷不必承擔證券銷售不出去的風險,而且可以迅速籌集資金,因而適用于那些資金需求量大、社會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證券發行經驗的企業。與代銷相比,包-銷的成本也相應較高。包-銷在實際操作中有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之分。
全額包-銷是指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承購合同,由承銷機構按一定價格買下全部證券,并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價款一次付給發行公司,然后承銷機構以略高的價格向社會公眾出售。在全額包-銷過程中,承銷機構與證券發行人并非委托代理關系,而是買賣關系,即承銷機構將證券低價買進然后高價賣出,賺取中間的差額。對發行人來說,采用全額包-銷方式既能保證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資金,又無須承擔發行過程中價格變動的風險,因此全額包-銷是西方成熟證券市場中最常見、使用最廣泛的方式。
余額包-銷是指發行人委托承銷機構在約定期限內發行證券,到銷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額由承銷商按協議價格認購。余額包-銷實際上是先代理發行,后全額包-銷,是代銷和全額包-銷的結合。
證券包-銷的特點
證券的包-銷具有如下特點:
①是證券的所有權發生轉移。
②是發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獲得證券價款。
③是承銷人要承擔全部發行風險。
④是包-銷的費用比較高。
我們有在線服務的律師能為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征收拆遷行政訴訟中如何確定被告
2020-12-08商標權轉讓應該怎么做
2020-11-26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多久內有效
2021-03-25入贅者對岳父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2020-12-13小產權房可以打官司嗎
2021-01-23土地在抵押狀態可以過戶嗎
2020-11-25物業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業費嗎
2020-12-12繼承的房子再贈與別人會交稅嗎
2021-03-24不安抗辯時能不能解除合同
2021-03-24一歲寶寶在商場受傷以后責任歸誰
2020-12-10懷孕被裁員公司如何補償標準
2021-02-21調崗到外地可以不同意嗎
2021-01-27什么叫地下保單
2021-03-18未交保險費 未填保險單 卻持有保險證
2020-11-27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志管理的通知
2020-11-26出事后保險公司要通話記錄做什么
2021-01-06靈活就業保險交多少年
2021-01-23保險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2020-12-12財產保險理賠的方式方式有哪些
2021-01-20土地出讓轉讓的流程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