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盜竊怎么判刑
按照規定,一年以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可認定為“多次盜竊”,構成盜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由此可見,對于多次盜竊的一般是在第一個量刑幅度內進行處罰,即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說發現這個小偷是屬于那種多次盜竊行為的話,那么這種情況在判刑的過程中是非常嚴重的,這個是屬于加重處罰的情節,而且要考慮到對方盜竊的金額,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舉報人能否申請行政復議
2020-11-21非訴執行案件法院管轄異議怎么辦
2021-03-26公司經營范圍能增加對外貿易嗎
2020-11-30交通事故法院調解還要付律師費嗎
2020-11-22打人者派出所怎么處理
2021-01-27危險駕駛罪的構成要件及其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關系
2020-12-06自愿放棄房產聲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2021-03-22土地在抵押狀態可以過戶嗎
2020-11-25女職工哺乳期能變更勞動合同嗎
2021-02-25胎兒取得繼承權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09八級傷殘是什么待遇
2020-12-07請假扣多少工資
2020-11-20轉正后辭退員工是否給賠償
2020-12-16提前退休工種有哪幾種
2020-12-22最高人民法院有權對勞動仲裁期限中止中斷解釋嗎?
2021-01-03勞動監察撤訴會通知嗎
2021-01-07是駕乘人員意外傷害險還是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2020-11-28人身保險合同轉讓的分類
2021-03-05男友是否可以給女友投人身保險
2021-02-05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是怎么樣的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