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商標侵權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
具體措施如下: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毀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看完本文的內容介紹之后,對于這類的侵權案件就要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罰,才能維護好商標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這也是實際中經常會出現的問題,大家就要知道在法律上的規定,才能得到相應的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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