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能使用嗎
不能。《商標法》:
第四十四條?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第四十七條?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宣告無效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故,商標被無效宣告,即不用有該商標專用權,也就不能再使用該商標了。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一個商標沒有法律效力的話,那么一般情況就沒有辦法使用,否則就是屬于違法的行為,要是自己對于商標局的這種行為不服的話,可以在收到通知書15天內申請復審,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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