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自動投案的怎么處理
對于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犯罪人投案自首,僅僅表明對自己所犯罪行的態度,并不會改變其原來犯罪事實。因此,審判人員在決定對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須以其犯罪事實為主要根據。在司法實踐中,審判人員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輕重對照有關法律,擬定一個刑罰幅度,而后結合自首的從寬情節,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嚴寬適度,不枉不縱。處理過程中主要考慮一下幾個方面:
(一)自首的原因及動機。
(二)交待罪行的情況。
(三)自首的時間。
(四)犯罪分子有無主動表現。
《刑法》
第六十七條?【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犯罪人自動投案的如何處理”問題進行的解答,犯罪嫌疑人在案發前自動投案的,可以認定為自首的情節,依據《刑法》的規定,可以減輕刑事處罰。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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