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與特殊標志的聯系是怎樣的
特殊標志是指經國務院批準舉辦的全國性和國際性的文化、體育、科學文化研究及其社會公益活動所使用的,由文字、圖行組成的名稱及縮寫,會徽,吉祥物等標志。
特殊標志登記申請、使用和保護的形式,特殊標志的組成要素等都與注冊商標有非常類似的共同點,從某種角度上說,特殊標志是特殊類型的商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也同樣主管全國性特殊標志的管理工作。
在特殊標志所有人授權許并簽定書面許可使用合同的情況下,特殊標志使用人可以將被許可的特殊標志與使用人的注冊商標使用在同一商品或服務上。
特殊標志與商標的不同
(1)權利所有人的對象不同
特殊標志的權利所有人是指經國務院批準舉辦的全國性和國際性的文化體育、科學研究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的組織者或籌備者。
注冊商標的權利所有人是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
(2)使用的目的不同
特殊標志的使用目的是將所募集的資金,用于特殊標志所服務的社會公益事業,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注冊商標的使用目的是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出售自己的商品,為了盈利,并區別于其他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的商品,吸引消費者。
(3)使用及保護的范圍內不同
特殊標志可以使用在與其公益活動相關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項目上。
注冊商標限定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項目上,并在該范圍內受到保護。
(4)時效性不同
特殊標志的有效期為4年。需要延長期限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決定。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期滿后可以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而且可以無限期地重復續展。
(5)適用的法律不同
我國的《特殊標志管理條例》是管理特殊標志的基本行政法規。我國的《商標法》是管理商標的基本法律。
殊標志登記申請、使用和保護的形式,特殊標志的組成要素等都與注冊商標有共同點,特殊標志是特殊類型的商標。但注冊商標的權利所有人是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誹謗誣陷的區別是什么
2021-01-09商標注冊下來營業執照可以注銷嗎
2020-11-16商標續展的作用是什么
2020-11-21破產重整對外擔保有效嗎
2021-01-21遺贈撫養協議構成要件有哪些
2021-01-08審判管轄的種類和定義
2021-01-02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贈送給親人嗎
2021-03-22哪些情形承包人可以停緩建
2021-03-12員工有精神病怎么辦
2020-12-19證明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據有哪些?
2020-11-30試用期完離職扣一半工資怎么辦
2021-03-08疫情耽誤上班工資怎么算
2021-01-24現行勞動仲裁立法對仲裁監督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2021-03-02公司稱已繳納社保卻未交如何處理
2020-11-08保險標的是什么意思
2021-01-03偽造保單該如何報案
2021-03-03小學生被踢后身亡保險是否賠付
2020-11-13保險公司的明確說明義務的內容有哪些呢
2020-12-16保險欺詐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2021-02-11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的禁止行為包括哪些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