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因此,馳名商標的取得需要時間和品牌影響力的累積,在這個過程中,企業自身需要具備爭取馳名商標保護的明智態度和法律意識,從而創造條件使商標獲得良好的社會和市場效應,應充分利用法律的規定為己所用。2.馳名商標認定程序法律風險與防范在法律上,馳名商標的認定程序分為行政程序與司法程序兩種途徑,但是最終認定的標準與效力是相同的,馳名商標的認定實行個案認定原則,馳名商標的狀態與市場競爭狀態具有密切關系,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在馳名商標的認定程序上,實際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風險,為防患于未然,及時通過行政程序認定,可以達到提前固定證據的效果,而在已經發生的訴訟爭議中,也可以向法院主動提起有關馳名商標的認定申請,或要求對已認定的馳名商標進行確認。可以說,在馳名商標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應及時爭取馳名商標的認定。分別從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兩個途徑進行分析與介紹。
(1)行政程序認定法律風險與防范
我國對馳名商標的認定最初是以行政途徑進行的。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以及各地方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管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當然也包括對馳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工作。1996年8月頒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是我國第一部調整馳名商標有關內容的部門規章。它對馳名商標的認定機關、認定原則及認定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還從嚴厲打擊假冒馳名商標及侵犯馳名商標所有人權益的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以及馳名商標注冊人及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方面作了較具體的規定,從而加大了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因此,在行政程序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負責馳名商標的認定與管理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認定或者采取其他變相方式認定馳名商標。新的商標法又對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作出了具體規定,并成為行政程序與司法程序所執行的統一標準,也就是上述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因此,企業應充分利用主動認定的權利,及時取得馳名商標認定。
(2)司法程序認定法律風險與防范
實際上,在有關商標侵權案件中,對于所涉案的商標是否馳名,是一種變化中的待證客觀事實。對馳名商標的認定,實質上是對變化中的案件事實的確認,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審判案件查明事實的組成部分。法院在個案中對馳名商標作出認定,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作出認定。如果當事人不請求,一般不予認定。人民法院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如果依法可以認定被告侵權,原告的權益能夠得到保護,就不必對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作出判斷和認定。此外,當事人對曾經被行政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馳名商標請求保護的,對方當事人如果對涉及的商標馳名不持異議,人民法院不再審查。如此,這就使人民法院在審理各類商標權糾紛案件中,有權力和責任對馳名商標進行認定,為人民法院在審判中對馳名商標進行有效保護奠定了基礎。但是,也必須注意的是,根據馳名商標的特點,司法認定馳名商標的判決,只能在個案中有效,并不代表在面對任何競爭對手、在任何情況下,某一商標都可以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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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人具有豐富、扎實的專業知識,熟悉交通事故和保險法律事務、人身損害、勞動爭議和工傷事故、婚姻家事等各類民商事法律制度和刑事辯護以及其它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熟悉各類公文,并在法律文書的起草、審查、修改等非訴訟業務方面積累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執業期間曾擔任諸如盜竊罪、詐騙罪、交通肇事罪等多起刑事訴訟案件的辯護人,憑借豐富、扎實的專業知識,盡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此外,本律師常年為人保公司、人壽公司等單位提供法律服務,曾代理多起訴訟案件,憑借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贏得了服務單位的良好口碑。作為一名年輕律師,堅持以誠信和正直取信于當事人是我的工作風格,進而為各類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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