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情節嚴重怎么處理
依照我國《刑法》規定,在打架斗毆中,有責任能力的行為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人身健康達到輕傷以上的,或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分別構成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行為人過失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分別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和過失殺人罪;如果處于私仇、爭霸或其他不正當目的而糾集多人結伙斗毆,其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構成聚眾斗毆罪,聚眾斗毆中致人重傷、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如果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者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故意輕傷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輕傷結果的,不以犯罪論處。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著手實行重傷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故意傷害致死的,屬于結果加重犯,行為人主觀上對傷害持故意,對致人死亡有過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以上就是相關回答,打架這種行為看起來還是比較正常,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在打架的時候都會把對方打成輕傷以上,這樣做也是犯法的,不僅沒有考慮到后果而且是不成熟的表現,一旦造成嚴重后果將是不能承受的。如果您還有其它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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