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商標[1995]35號
發布日期:1995-11-28
執行日期:1995-11-28
根據《商標代理組織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及商標代理工作的要求,現就《商標代理人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的發放、使用做如下規定:
一、發放范圍:在商標代理組織內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經商標局考核合格的商標代理人員。
二、適用范圍:商標代理人在從事商標代理業務時,應出示資格證書。
三、制發機關:資格證書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統一制作發放。
四、持證人應遵守的紀律:
(一)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代理。
(二)不得私自收案收費。
(三)不得將資格證書轉借他人。
(四)不得以證謀私、徇私舞弊。
(五)做到文明禮貌、廉潔公正。
五、資格證書的管理:
(一)商標代理組織對本組織內代理人的資格證書應予登記備案,統一制訂管理辦法。
(二)持證人對資格證書應妥善保管,如有損毀遺失,應及時向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三)資格證書應每年到商標局進行一次注冊。未經注冊的資格證書視為無效證書。
(四)商標代理人變更商標代理組織,應當在一個月內將資格證書寄交商標局,商標局加注后予以發還。
(五)對違反紀律的商標代理人,除收繳資格證書外,還應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六)對調出商標代理組織,不再從事商標代理工作的,應在調離商標代理組織時,由其所在商標代理組織收回資格證書并交還商標局。
(七)商標代理組織應于每年年末將資格證書的發放、遺失、增補情況報商標局。
(八)商標局將不定期對各商標代理組織的資格證書管理情況及持證人員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危險駕駛罪屬于什么犯罪
2020-11-10法律如何規定溢價收購
2020-12-11解約定金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27醉駕五年能減刑嗎
2021-03-20二審終審駁回之后去一審法院嗎
2021-01-15新三板定向增發涉及哪些制度問題
2021-03-13子女死亡父母能領到贍養費嗎
2021-01-30管轄異議裁定多久作出
2021-03-23超市顧客摔傷賠償責任誰來負
2021-01-09按份共有房產證如何辦理贈與手續
2021-01-07勞動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1-01-22國企可以被私企接收改制嗎
2020-12-31實習期員工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2020-11-24人壽保險理賠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03保險合同中保險人的主要義務是什么
2021-02-28胡某訴某起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0-11-29沒有考核被辭退按照勞動法補償嗎
2021-03-11辦理人壽保險理賠有哪些程序,在什么情形下人壽保險會拒賠
2021-03-08保險公司重大疾病理賠流程的時間
2021-03-23銀行貸款抵押購房為什么要買保險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