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再犯怎么量刑
我國《刑法》規定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法律規定的毒品犯罪的,屬于毒品再犯,從重處罰。
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三百五十六條?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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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柔艷律師,畢業于蘇州大學,獲得法學與工商管理雙學位,中共黨員。法學理論扎實,實務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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