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認為他人經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3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當事人認為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3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
2.在商標管理工作中,當事人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屬于《商標法》第13條規定的情形,請求保護其馳名商標的,可以向案件發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禁止使用的書面請求,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同時,抄報其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3.當事人要求依據《商標法》第13條對其商標予以保護時,可以提供該商標曾被我國有關主管機關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記錄。所受理的案件與已被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案件的保護范圍基本相同,且對方當事人對該商標馳名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不能提供該商標不馳名的證據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據該保護記錄的結論,對案件作出裁定或者處理。所受理的案件與已被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案件的保護范圍不同,或者對方當事人對該商標馳名有異議,且提供該商標不馳名的證據材料的,應當由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對該馳名商標材料重新進行審查并作出認定。
4.當事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誹謗誣陷的區別是什么
2021-01-09行政賠償訴訟的管轄是如何確定的
2021-02-08冒名頂替勞動仲裁會受理嗎
2021-03-21交通事故肇事者應采取哪些措施
2020-11-12夫妻離婚后財產分割
2020-11-27結婚的法定程序是怎么規定的
2021-02-10簽訂了勞動合同跟是否在試用期內有關系嗎
2021-03-07撫恤金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2020-12-02撫恤金有一個親屬不簽字如何處理
2021-02-25顧客在商場受傷,該怎樣處理
2021-02-15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15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亮點解讀
2020-12-31保險合同的解釋適用是擇怎么樣的
2021-02-25合同的法定解除權在什么時候體現呢
2021-03-12第三者定義范圍不同 撞了家人保險公司賠嗎
2021-01-02短期團體健康保險產品可以調整產品參數嗎
2020-11-22追尾造成事故保險公司怎么處理
2021-02-13保險理賠計算公式是什么,理賠程序怎么走
2020-12-17滴滴快車保險公司賠嗎
2020-12-13買保險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