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商標權后果有哪些
1、侵犯商標權刑法規定的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是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關于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未銷售或者部分銷售情形的定罪量刑問題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部分銷售,已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與尚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五萬元、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處罰。
銷售金額和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達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處罰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內酌情從重處罰。
3、關于銷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尚未銷售或者部分銷售情形的定罪問題
銷售他人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以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尚未銷售他人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六萬件以上的;
(二)尚未銷售他人偽造、擅自制造的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三萬件以上的;
(三)部分銷售他人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已銷售標識數量不滿二萬件,但與尚未銷售標識數量合計在六萬件以上的;
(四)部分銷售他人偽造、擅自制造的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已銷售標識數量不滿一萬件,但與尚未銷售標識數量合計在三萬件以上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侵犯商標權的法律后果”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小編整理的文章能夠幫助大家認識到侵犯商標權的嚴重性。如果大家還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識,律霸網也提供在線法律知識咨詢,歡迎大家進行法律知識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套房政策認定標準
2021-01-22行政復議成功多久釋放
2020-11-11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是否要實行聽證程序
2020-12-31解約定金必須注明嗎
2021-01-31吸毒又販毒怎么判
2020-12-09瀆職侵權罪是什么意思
2020-12-21通過恐嚇業主承攬工程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
2021-03-16遺產放棄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114歲寶寶在超市跌倒了誰的責任,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2021-02-18房地產糾紛案件舉證須知
2021-01-19勞動爭議案件的舉證是如何的
2021-02-102020疫情期間工資被拖欠怎么維權
2021-02-17失業保險金不得低于什么
2021-02-22終身壽險是什么意思
2020-11-08保險合同是有償合同
2021-01-12人身保險公司需要承擔怎樣的義務
2021-03-25車輛雙方事故和單方事故保險理賠流程
2020-12-30保險公司需要重新理賠嗎
2020-11-16巨額保險賠償金遇繼承權爭議
2020-11-21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研究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