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處罰是在法定刑幅度內對犯罪分子適用較重的刑罰。從輕處罰是在法定刑幅度內判處相對較輕的刑罰。我國刑法對此已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仍存在著錯誤適用的現象。一種是最輕或最重判處的做法。即凡是具有從重或者從輕處罰情節的案件,則一律判處法定刑幅度內最重或最輕的刑罰。另一種是學者們稱之中間線論的做法。即是以法定刑的平均刑期作為中間線,從重處罰時,在法定刑的平均刑期以上決定刑罰;從輕處罰時,則在法定刑的平均刑期以下決定刑罰。以上兩種做法都是錯誤的,在實踐中易導致量刑的輕重失當。以貪污罪為例,犯罪分子貪污公共財物五萬五千元,依照刑法第383條的規定應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通常在無任何其他量刑情節的情況下一般量刑為六年較為適宜,如果犯罪分子具從輕處罰或從重處罰的情節時,一般掌握在五年或七年有期徒刑,但按第一種傾向則從輕要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這倒比較適宜,但從重則要判處十五年,比一般貪污十萬元的量刑還重,顯然畸重。而根據第二種傾向從輕則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七或九年,從重則可能判處有期徒刑十一至十二年,均比一般貪污五萬五千元相對應的六年有期徒刑要重。違背了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因此,這二種適用方法在量刑時沒有把量刑情節的運用同整個犯罪事實聯系起來,只是一味地、孤立地就量刑情節論量刑情節,脫離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的程度,單純地依照量刑情節進行量刑。高*暄教授指出:"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應當根據量刑原則,綜合分析案件的各種情節,而不能只根據其中某個情節量刑。如果某案件整個案情是輕微的,不足以判處法定刑中線以上的刑罰,就不能因為它具有某個從重處罰的情節而判處中線以上的刑罰。反過來說,如果某案件整個案情是嚴重的,足以判處法定刑中線以上的刑罰,也不能因為具有某個從輕處罰的情節而拉到中線以下。就是說,不能片面強調、夸大某一個法定的從重或者從輕處罰的情節,使它孤立地起作用,這與量刑原則是不相符合的。"
解決上述問題只能在司法實踐中要求審判人員首先要正確理解從重處罰、從輕處罰的法律涵義,要認識到從輕、從重都是相對于犯罪分子沒有該量刑情節應判處的刑罰而言的,即以中性情節案件應當判處的刑罰作為從輕、從重處罰的基準線。也就是說對于有從輕或從重處罰的情節的案件,先不考慮從輕或從重情節,而是將其視為既無從輕也無從重的一般案件,即具有中性情節的案件,根據其社會危害程度確定相應的刑罰,然后以此為基準線,有從輕情節的則判處略輕于此的刑罰;有從重處罰的情節時,判處略重于此的刑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店鋪的營業執照可以抵押貸款嗎
2020-12-30國有資產房屋允許對外出租嗎
2020-12-04侵犯病人隱私權包括哪些
2020-12-15商號有限制嗎
2020-11-07立約定金的作用有哪些
2021-01-11生活困難不給父母錢是否要坐牢
2021-01-05公示催告的適用條件
2020-11-13事故責任認定書丟失怎么辦
2021-01-13何時開始喪失繼承權
2020-12-16學生在校意外摔倒學校負什么責任嗎
2021-03-16勞動合同中止怎么恢復
2021-02-14簡并票種統一式樣是如何規定的
2021-02-03投資型保險的費用及給付型態
2020-11-30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規定是什么
2021-01-31保險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及其后果
2021-03-19保險合同規定“自燃不算火災”屬霸王條款
2021-01-31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區別,如何辦理投保手續
2021-01-2860歲車禍保險賠償多少錢
2021-01-14車損什么情況下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2020-11-28汽車浸水保險如何賠?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