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怎么維權
一是,有商標法所列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二是,對于商標侵權糾紛,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依法定程序進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在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
四是,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是,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商標侵權的情形有哪些
商標法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種: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里所稱的同一種商品是指與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類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生產經營者等方面,易使消費者難于辨別其來源而產生誤認、誤購現象的商品;相同商標是指在視覺上無差別或差別甚為細微的商標;近似的商標是指對商標進行整體比較,不易辨別,使消費者產生混同的商標。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是指作為商品的銷售者不應當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如果銷售就是一種商標侵權行為。但是要使每一個經銷商品的人,弄清數以千計、數以萬計的商品的使用商標的狀況,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慮實際情況,正確地理解和運用這項法律規定。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里應當強調的是,商標作為區別商品來源的標志,它的有形載體是商標標識,商標是通過商標標識發揮識別商品的作用。商標標識包括帶有商標的包裝物、標簽、封簽、說明書、合格證等物品。正是由于商標標識是體現商標專用權的一種載體,所以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這些商標標識的行為是商標侵權行為。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項侵權行為的產生是由于在經營行為中未經商標注冊人的同意而更換商標,所謂經營行為是將商品更換了商標后再投入市場。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也屬于是商標侵權行為。這一項是概括上述四項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標侵權行為,從這一項規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給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可以說,是否造成損害是是否侵權的重要標志。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可以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在線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警定責簽字后還能復議嗎
2020-12-18破壞事故現場怎么定罪
2021-03-23醫療事故適用什么責任原則,醫療事故誰來舉證
2021-03-19長期不在農村居住就是空掛戶了嗎,土地補償也沒有了嗎
2021-03-10公司什么情形下可以回購公司股權
2021-03-19受欺騙贈與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2021-01-17侵權糾紛能否在被告住所地管轄
2021-02-2265歲老人房子還可以抵押貸款嗎
2020-12-22人死了租地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14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收入如何確認
2021-03-23圓珠筆簽訂勞動合同有效嗎
2021-02-18擅自停工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2020-12-10酒駕判緩刑會解除勞動關系嗎
2021-01-22勞動法關于調崗的規定
2021-03-24勞動糾紛法官會受賄嗎
2021-01-04對于被保險人來說在處理三方關系時應注意什么
2021-03-24從海運保險角度淺析國外進口商對貿易合同的選擇
2020-12-29淺析保險受益權
2021-03-12試論保險受益人制度
2021-01-30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與轉讓有哪些區別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