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戰時犯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機要、保密人員或者其他負有特殊保密職責的人員泄露大量或者重要軍事秘密的,出賣大量或者重要軍事秘密的,泄露特別重要軍事秘密的,因泄露軍事秘密而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等。
相關知識:
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認定
認定
(一)區分故意或者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的界限
本法雖然將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和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罪規定在同一條文中,而且規定了相同的法定刑,但在具體適用時應注意加以區別。因為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其主觀方面是故意還是過失,對其應負的刑事責任有重大影響。對于泄露軍事秘密的行為,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的應從嚴,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的應從寬;在決定刑罰時,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的應從重,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的應從輕。
(二)本罪與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法規競合
本法對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和第398條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規定存在完全的法規競合關系,即本法第398條對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規定可以完全包括對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的規定。對這種情況,當軍人故意泄露軍事秘密時,應優先適用本法第432條的規定,以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論處。
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概念
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條),是指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規,故意泄軍事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知識產權專利證書幾年到期
2021-02-07公司經營權反擔保抵押可以嗎
2020-11-27指定管轄的黨紀處分怎么辦
2021-01-27死緩在哪里服刑
2020-11-26區別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個人債務應該怎么舉證證明
2020-11-29非撫養方可以頻繁探望子女嗎
2020-11-10股權轉讓需要承擔債務嗎
2020-12-08簽假合同應怎樣處罰
2021-01-27自建房申請書怎么寫
2021-02-08付定金簽訂金協議前要注意什么
2020-11-16遣散員工經濟補償金標準
2021-03-09公司經濟性裁員的規定
2021-01-15人身保險合同的特點
2021-01-09同一外資保險公司可以同時兼營財產和人身業務嗎
2021-02-13保險合同能否繼承
2021-01-13土地承包關系的時限會有什么影響
2021-03-03門市公司拆遷補償嗎
2020-11-26公益拆遷和商業拆遷補償到底有什么不一樣
2020-12-28農村房屋拆遷兩個戶口如何安置
2021-03-17拆遷補償安置房產權是多少年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