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我們很多人可能都會接觸到有關死緩復核期間發現漏罪按什么程序審理的問題,但是因為我們對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東西都不是很清楚。
死緩復核期間發現漏罪按實施數罪并罰程序審理,死緩復核是指高級人民法院和解放軍軍事法院對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案件的審查核準。
死緩案件與復核死刑案件的程序基本一致,一般是由報請復核和復核兩個階段組成。
1.報請復核。中級人民法院對于自己審判的第一審死緩案件,在上訴、抗期滿后當事人沒有上訴、人民檢察院沒有抗訴的,應當將該案件主動報請高級人民法院復核。中級人民法院在報送案件時,也應寫出死緩案件綜合報告,連同各種訴訟文書及全部證據等案卷材料,一并送交高級人民法院。報請復核時,也要堅持一案一報原則,不能多案一報。
司法實踐中,有些共同犯罪案件,有的被告人被判處死緩,有的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或其他刑罰(不包括死刑立即執行),在報請復核時,是將全案上報,還是僅將有關被處死緩被告人的材料上報?我們認為,為了保證高級人民法院全面復核案件,確保死緩判決的準確無誤,應將全案卷宗材料、全部證據一并上報,不得有所保留。
2.復核。高級人民法院在復核死緩案件時,應當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對死緩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復核的基本內容、方式方法與復核死刑立即執行案件基本上相同。
3.復核后對案件的處理。高級人民法院對死緩案件復核后,應當分別情況,對案件做出以下處理:
(1)對于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判處死緩適當的判決,用裁定予以核準;
(2)對于認定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確實、不充分的判決,用裁定予以撤銷,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3)對于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畸重的判決,用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或者提審后改判。
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訴訟律師費用大概是多少呢
2021-03-25國家對原產地標記實施管理規定有哪些
2020-12-20保證金質押是否可以指示交付
2020-11-09判決書下來后還錢流程是怎樣的
2021-02-16無期徒刑怎么算立功
2020-12-14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申請書怎么寫
2020-12-10委托合同該怎么解除
2021-01-21臨時卸車是雇傭關系嗎
2021-03-04校園體育運動中的侵權責任歸屬
2020-12-01土地變更登記怎么辦理
2021-01-05學歷造假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嗎
2020-11-24請長假會被辭退嗎
2021-02-27借用資質勞務分包是否有效
2020-11-21沒有終止合同單位停了五險一金怎么辦
2020-12-09保險合同轉讓的程序有哪些
2021-02-17人身保險糾紛可以起訴嗎
2021-02-01批單不屬于格式條款
2021-01-11重復保險出險后能獲得超額賠償嗎
2020-12-16校車肇事損失保險公司拒賠無理
2021-02-25開車撞護欄保險怎么賠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