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概念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是指違反商標管理法規,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構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商標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冊商標的專用權。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非法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構成本罪的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故意銷售給他人。
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幾年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以上就是對什么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幾年的介紹。實際生產中,較多的是銷售明知是假冒商標的商品,這些都無一例外地侵害了注冊商標的專用權,而且銷售明知是假冒商標的商品,在客觀上使得大量的偽劣次產品投入市場,對名優產品及其他同類產品造成沖擊,造成消費者難辨真偽、上當受騙。鑒于此,刑法對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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