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并重慶市煙草專賣局、煙草公司,哈爾濱、沈陽、大連、武漢市煙草專賣局、煙草公司:
為貫徹國務院召開的東南沿海四省打擊走私會議精神,經國務院辦公廳同意,我局對處理查沒走私卷煙作如下通知。
卷煙是一種特種消費品,在我國實行專賣制度。國家對進口外國卷煙實行高關稅政策,以限制其消費量。但由于國內外差價懸殊,有暴利可圖,因此,已成為目前走私的重點商品之一,非堅決打擊不可。各級煙草專賣局必須按照當地打擊走私辦公室的統一部署,積極參與打私活動,并抓好卷煙市場管理,重點查處走私卷煙的販運者、窩藏點和黑市交易市場。對查沒的走私卷煙應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根據《煙草專賣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凡質量符合標準的,必須由當地煙草公司統一收購后進行處理,非煙草部門不得經營和擅自處理。凡假冒牌走私煙,應與緝私部門協商公開銷毀。國家煙草專賣局禁止以各種形式出售(包括處理)假冒牌走私卷煙。
二、對處理的走私卷煙必須加注明顯標志。整箱包裝,要由省級煙草專賣局加貼“處理走私卷煙”簽封;條包和小盒,由指定的零售單位加貼“處理走私卷煙”字條或加蓋“處理走私卷煙”印記。
三、查沒收購的走私卷煙,首先在查沒的省內由省煙草專賣局指定的國營零售單位出售處理。如果收購的數量大,省內消化確有困難,可報經國家煙草專賣局批準,調往除京、津、滬以外的省級煙草公司,分配給指定的若干國營零售單位出售處理。
四、省際間的調撥,由國家煙草專賣局發給準運證明。調出方的省級煙草專賣局和煙草公司,要在準運證、發貨票上加注“處理走私卷煙”字樣。
五、經專賣局批準的零售單位,應設立專柜公開處理走私卷煙,直接賣給消費者,不準轉手倒賣。
六、處理走私煙各環節的價格均不得高于寄售煙的價格,以人民幣結算,不準收取外幣。
上述通知,請各地認真執行,各級煙草專賣局要進行檢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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