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因實施其他毒品犯罪而持有毒品的,按所實施的毒品犯罪定罪處罰。而如果非法持有毒品達到構成犯罪的數量標準,沒有庇護所證明實施了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等犯罪行為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吸毒者在購買、運輸、存儲毒品過程中被抓獲,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實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為的,一般不應定罪處罰。但查獲的毒品數量大的,就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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