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會計記賬憑證的填制方法
1、收款憑證的填制方法
收款憑證根據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凡是涉及到增加現金或者銀行存款賬戶的金額的,都必須填制收款憑證。收款憑證左上方的“借方科目(或賬戶)”,應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右上方應填寫憑證編號。收款憑證的編號一般按“現收×號”和“銀收×號”分類,業務量少的單位也可不分“現收”與“銀收”、而按收款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統一編號,如“收字×號”?!罢睓趦忍顚懡洕鷺I務的內容梗概;“貸方科目(或賬戶)”欄內填寫與“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相對應的總賬(一級)科目及其所屬明細(二級)科目;“金額”欄內填寫實際收到的現金或銀行存款數額;“記賬符號”欄供記賬員在根據收款憑證登記有關賬簿以后做記號用,表示該項金額已經記入有關賬戶,避免重記或漏記。
2、付款憑證的填制方法
付款憑證根據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凡是涉及到減少現金或者銀行存款賬戶的金額的,都必須填制付款憑證。付款憑證的填制方法和要求與收款憑證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是在付款憑證的左上方應填列貸方科目(或賬戶),因為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減少應記賬戶的貸方;付款憑證的對應科目為“借方科目(或賬戶)”,需填寫與現金或銀行存款支出業務有關的總賬(一級)科目和明細(二級)科目。
對于只涉及到“現金”與“銀行存款”這兩個賬戶的業務,如從銀行存款中提取現金或以現金存入銀行等,只需填制付款憑證,不再填制收款憑證,以免重復記賬。
3、轉賬憑證的填制方法
轉賬憑證根據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的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凡是不涉及到現金和銀行存款增加或減少的業務,都必須填制轉賬憑證。轉賬業務沒有固定的賬戶對應關系,因此在轉賬憑證中,要按“借方科目(或賬戶)”和“貸方科目(或賬戶)”分別填列有關總賬(一級)科目和明細(二級)科目。借方科目的金額與貸方科目的金額都在同一行的“金額”欄內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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