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可以報案嗎
校園欺凌一般是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或者是刑事案件,所以受害人遭受校園欺凌的侵害后,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
相關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
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后,認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并說明理由。
校園暴力學校責任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8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39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40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傷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校園欺凌一般是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或者是刑事案件,所以受害人遭受校園欺凌的侵害后,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要走哪些程序
2021-02-02公司章程與公司法規定不一致時應依哪個為準
2020-11-23怎么繼承父母的拆遷安置房
2021-02-12家暴離婚起訴書
2021-03-24申請設立商業銀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2021-02-26雇傭關系買保險嗎
2021-03-01買集資房有風險嗎
2021-02-27未取得預售許可時簽訂的協議有效嗎
2020-12-13勞務分包內部承包協議是否合法
2021-02-03合同爭議是否應該先仲裁再訴訟
2020-11-24轉正后可以被辭退嗎
2021-03-12團體意外險條款內容有哪些
2020-11-23飛機停飛延誤險賠償標準
2021-03-05在被保險人同意的視角下談贈與人身保險合同
2021-02-27車輛損失保險賠償的案例分析
2021-03-09意外傷害保險理賠流程
2020-12-21保險合同的要約形式是什么
2020-12-30“車泡水”車險是否應該賠償
2021-01-09普通家庭財產險有哪些種類
2021-03-04保險合同冒名掛失是詐騙嗎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