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蔑和誣陷的區別
“誣蔑”是指捏造事實來毀壞別人的名譽;而“污蔑”是指用各種卑劣手段去侮辱玷污別人。在法律上表現為誣告陷害罪與誹謗罪
“污蔑”的涵義更寬泛。
誣告陷害罪與誹謗罪的共同點表現在都是捏造事實,而且誹謗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實。但在二者還是存在多方面的不同,它們的主要區別是:
一、客體要件不同:誣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權利;誹謗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譽。
二、主觀方面不同:誣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誹謗罪的目的是破壞他人名譽。
三、客觀行為不同:誣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通常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誹謗罪是捏造有損他人名譽的事實,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如果行為人雖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但并不告發,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損害他人名譽,就構成誹謗罪。
實際上可以看到兩者不僅在詞義上有所區別,就連在法律上會導致的罪名,也是有所不同的,建議如果在生活中遭遇了類似的情況,或者被他人舉報有類似行為的嫌疑人,及時咨詢律師幫忙處理。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有效期限怎么規定
2021-03-19滯納金是否屬于行政強制措施
2021-02-25取保候審3年了何時結案
2020-11-14一方死亡了如何解除婚姻關系
2020-12-06試用期解聘賠償是試用期工資還是轉正后的工資
2021-01-25勞動糾紛如何處理
2020-12-30做了財產保全的就一定能執行嗎
2020-12-01定期壽險與終身壽險的區別是什么
2021-03-24什么是建筑工程保險
2021-01-16保險公司是怎么設立的
2021-01-14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應提交哪些資料
2021-02-19合同的法定解除權在什么時候體現呢
2021-03-12專家提醒:如何避免保險合同糾紛
2021-02-06是不是買了“全險”就不會被拒賠
2021-02-26保險合同權利轉讓書怎么寫
2020-11-11林地承包到期后怎么辦
2021-02-27土地出讓前要先完成拆遷嗎
2020-12-08土地流轉補償協議是怎樣的
2020-12-02對城中村拆遷補償不滿意應該怎么維權
2021-03-05賓館拆遷,拆遷辦要求停業半年,這半年的損失拆遷方補償嗎
202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