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永久使用權是否存在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權責任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保護范圍】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肖像權永久使用權是不存在,自己的權利在受到侵害之后,必須按照既定的規定,在書寫訴狀之后,再帶起其他的材料,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具體如下所述:
肖像權的保護沒有期限,即便是遺像,也有觀點認為應受法律保護,理由是:我國習俗有其特點,死者與其家屬的利害關系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不可分的,故未經死者家屬同意而利用死者遺像做廣告或作其他侮辱性使用的,家屬自然會起來抗爭,但對遺像肖像權保護期限為多少年,尚有待研究。
一般簽一年到三年比較合適,到時有需要可再續簽合同。
什么情況下侵犯肖像權
肖像,是指以一定的物質形式再現出來的自然人的形象,肖像權就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其肖像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權利。它的內容包括:肖像擁有權、制作權以及肖像的使用權等。
侵害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不當利用他人肖像
不當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為幾種情況:
一是營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經本人同意而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這種利用一般是對肖像經濟價值的利用,常常表現為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妝品公司未經本人同意,在其商業廣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說明其化妝品能使皮膚白嫩的功能,就屬于營利型非法使用。
二進制一般使用型不當利用。這是指非以營利為目的、但未經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雖經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圍失當的利用。例如,未經肖像權人(即本人)的同意,為鑒賞或紀念目的而擁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權人只同意將其肖像用于電視廣告上,但卻被不當的使用在產品的包裝上。
2、惡意侮辱他人肖像
這是指不法行為人惡意的丑化、玷污、毀損他人的肖像。惡意侮辱的表現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記或者添畫胡須、痣、癤等;焚燒、撕扯或倒掛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穢物等。這此行駛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僅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往往還構成對名譽權的侵害。
3、擅自創制他人的肖像
這是指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擅自創制他人肖像的行為。例如,未經本人同意,對其進行速描、繪畫寫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現,只有本人有權決定是否再現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為也屬于侵害肖像權行為。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肖像權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肖像權永久使用權是不存在,自己的權利在受到侵害之后,必須按照既定的規定,在書寫訴狀之后,再帶起其他的材料,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如果您對這方面還有更多相關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外資企業撤資流程
2020-12-17長期虛報工資一般如何處罰
2020-12-19不給探視權有什么后果
2021-01-30律師調解婚姻糾紛應遵守哪些原則
2021-03-10實習期離職需要提前多久
2021-01-06被強迫辭職如何處罰
2021-03-17壽險理賠有哪些流程
2021-03-17達到人身意外傷害標準的應該滿足哪些要件
2021-01-22為什么要投保出口產品責任險?
2021-02-14人身保險合同多久未支付保險費合同失效
2021-03-01海洋運輸貨物有幾種保險
2020-12-08有保險撞死人保險公司全賠嗎
2020-12-17被保險人死因不明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0-11-19跳單條款是否一定獲得理賠
2021-03-13哪些事故三責險要理賠
2021-03-17他人毀壞財物后是否可以要求其和保險公司都賠
2021-02-12買了三責和不計免賠,出事故保險公司全賠嗎
2021-03-25投保人的權利有哪些,做投保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2020-12-05車險購買有哪些誤區
2021-02-05購買財產保險后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