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動遷評估大約評估幾次
2021-03-21股權轉讓后還需要去稅務局辦理什么嗎
2021-01-26移送管轄查封是否繼續有效
2021-03-10手寫房屋放棄繼承書可以反悔嗎
2021-01-29調崗多久后可解除勞動合同
2021-03-04企業有過錯工傷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2-20年金保險指的是什么
2020-12-09機動車免除責任的確定有哪些標準
2021-03-02老年人投保如何理賠,壽險公司拒賠的情形有幾種
2021-03-16辦照期間肇事,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0-11-08保險代理人是指什么意思,主要包含哪些業務范圍
2021-01-24論保險表見代理
2020-12-22我國土地承包具體有哪些要求
2020-12-05未召開村民會議簽訂的承包合同是否無效
2021-02-02土地承包合同終止的條件是什么
2021-02-19簽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項都有哪些
2021-02-14林地承包合同的簽訂要求
2021-02-04私自轉讓集體土地怎么處理
2020-12-30寧波拆遷安置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2021-02-08棚戶區改造與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都有哪些區別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