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起訴離婚財產需要轉移嗎?
老公起訴離婚財產不需要轉移,存在著轉移財產的這種行為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具體轉移財產情況如下所述。
1、私下變賣;
2、轉移房產;
(1)假冒配偶辦理賣房委托
(2)離婚訴訟中,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產,常常被登記產權人一方在離婚訴訟前私自轉讓,最為典型的情況是瞞著配偶將房產過戶到自己的近親屬名下,
3、偽造債務;
4、私贈財產,私贈現金難以舉證;
5、偷梁換柱,將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間蒸發。
二、在離婚訴訟期間丈夫轉移財產怎么辦?
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發現另一方已經在轉移、變賣、毀損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1、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可以在起訴前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本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當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解除財產保全。
2、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經審查可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當事人提出訴前保全未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4、當事人對財產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5、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6、房屋轉讓被隱瞞一方當事人會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將配偶及房屋受讓人列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房屋轉讓行為無效, 若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實施了據證明之日起兩年內行使。
轉移隱藏財產的行為,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責令其交出,并可以主張不分或少分財產給對方;還可以要求法院對妨礙民事訴訟的違法行為予以法律制裁。
若在訴訟過程中無足夠證據證明對方轉移隱藏了財產,在離婚之后取得足夠證據證明時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一般應在有證明之日起兩年內行使。
在當代社會,一旦感情破裂,到法院進行離婚訴訟,這件事需要注意對方是否有轉移財產的情況。如果發現的話,需要立即采取相關的手段,比如說財產保全,同時提醒,注意自己千萬不能夠存在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這屬于違法行為。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離婚財產轉移如何認定?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不執行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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