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后能改變房屋設計嗎
商品房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以后,雙方對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負有全面履行、實際履行的責任。因此,預售合同簽訂后,開發商不得私自改變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擅自變更商品房的規劃、設計。為了保護購房者的合法購房利益,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4條對這一問題作出了專門具體的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但是,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是為法律所允許的。但此種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此時,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綜上,在一般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是不能擅自變更預售合同中約定的商品房規劃、設計,如果房地產開發商在未取得規劃部門批準,而且未書面通知購房者的情況下,擅自變更商品房規劃、設計,導致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等情況發生,購房者可視具體情況決定退房,并可要求房地產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商品房買賣糾紛咋解決
1、協商。購房人和開發商之間或者商業銀行之間的磋商或者談判,最終達成協議的解決辦法。這種辦法特點是不傷和氣,節約糾紛處理的成本;但如沒有中間人斡旋很難一時解決。
2、調解。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進行調解,最終解決糾紛,達成和解協議的辦法。特點是不傷和氣,遇到難點可以有人斡旋,解決糾紛的成本不是很大;但請第三人也許一些費用,從而增加了解決糾紛的成本。
3、仲裁。仲裁是當事人雙方根據達成的解決糾紛方式的協議,自愿將糾紛提交給中立的第三者進行裁判的糾紛解決制度。特點是一裁終決,生效快,勝訴方付出的處理成本低。但預交仲裁費較高,和執行法院需要進一步溝通,救濟途徑較少。
4、訴訟。當事人在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或者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糾紛。特點是當事人只要有糾紛,不管對方同意不同意,你自己都可以提起訴訟,這是當事人的一種權利。對一審法院審理的裁判還可以提起上訴,甚至可以申訴。勝訴能得到法律強有力的保證;但時間有時跨度較長,訴訟規則要求嚴格。
綜合上面的介紹,開發商不得私自改變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擅自變更商品房的規劃、設計。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商品房買賣糾紛怎么解決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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